真是应了那句老话:婊子配狗天长地久。
也是够晦气的,出门忘看黄历了。
我和陆庭州在大学里相识,我大三陆庭州研二,那时候年轻不喑世事,被他的外貌和才气所征服。
他追了我半年我们就在一起了,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瞎了我的狗眼。
刚开始我们确实很好,陆庭州家在魔都,为了我留在这里创业,不顾父母的劝阻和我同居在一起。
创业初期很难,那时候他每天不是加班到半夜就是应酬到半夜,回家吐得昏天暗地。
我很心疼他,在我大四毕业那年和他回了魔都。
他开始接手家族企业,我也找了份本专业的工作,我们过的还算和谐。
虽然结婚还没提上日程,但在我心中陆庭州就是我丈夫。
直到他的小青梅回国,陆庭州为了她一次次的踏过我的底线试探我,真以为老娘离不开他?
搬出陆庭州的别墅那天我只带走了我的两个行李箱,和来时一样。
这几年他给我买的衣服包包首饰我一样也没带走。
以至于我搬出去了整整一周他才发现我是离开了,再也不会回去了。
“许知意,你和庭州哥已经分手了,别不要脸的再在他面前晃,你以为他还爱着你?”
“他早就受够了你的性冷淡,虽然我现在怀孕了,但是我们在床上还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