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在公司,他是“老板娘”待遇,十指不沾阳春水。
现在到了出租屋,要伺候一大一小,还得面对柴米油盐的压力,他的善解人意很快就装不下去了。
据说,搬进去的第一周,林丞就因为做饭把厨房烧了。
第二周,因为乐乐嫌弃饭菜难吃,吵着要吃进口牛排,林丞没忍住,第一次吼了乐乐。
乐乐哭着找妈妈,沈曼又因为找工作碰壁,心烦意乱,两人大吵一架。
但这仅仅是开始。
真正的打击,来自半个月后。
那天,我正在新公司视察,前台突然打来电话,说有个穿着貂毛大氅的女人带着一群花臂男在楼下闹事,说是要找沈曼。
我让人把她带到了会客室。
女人一进门,就把脚翘在茶几上:
“你是沈曼的前夫?那个姓沈的躲哪去了?欠老娘的钱什么时候还?”
我皱眉:“她欠你什么钱?”
女人嗤笑一声,掏出手机,点开一张照片甩给我:
“看清楚了,这是我不成器的男朋友,林丞。”
“这孙子拿着老娘辛苦赚的钱去整容,说是去大公司钓富婆,钓到了就分我一半。”